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看待民心

民意,簡而言之即人民意願。若政府逆民意而行,則處處受制; 若政府順民意而動,則如魚得水---這是不用多言的常識。可是,對民意的論述卻不應限於這點常識,關於政府該如何看待以及處理民意,其實當中仍有相當大的分析空間。

在香港以至不少民主社會,違抗民意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罪名。但若為政者一味站在民意的一方,怕招惹反對而少做少錯,又或為爭取一時民心而犧牲社會長遠利益,這種投機心態又是否可取呢? 翻開古今歷史書,逆反民意而覆亡的政權比比皆是,但為原則或大局不惜站在大眾對立面,最後創下不滅亮點的例子亦絕不罕見。十九世紀中的美國,黑奴飽受不平等對待,林肯擔任總統後動手廢除奴隸制度。當時大部份美國白人因利益關係並不支持林肯的措施,面對如此民情,這位新晉總統有兩大選擇: 要麼撤回主張,與民意妥協; 要麼堅持原則,風行雷厲。林肯選擇了後者,最終歷史亦給予他相當高的評價。

在位者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不依民意; 但在任何情況下,都應了解民意,疏導民意。所謂了解民意,即是深入理解人民的考慮或顧慮,從而作出適當反應。例如克林頓在位期間意圖派遣軍隊到波斯尼亞,但民調最初卻顯示高達55%的美國人反對是項政策。他選擇了解民意,繼續深究,發現原來國民反對原因主要是以為美軍派駐當地後要進行類似越戰的殲滅戰,深恐死傷忱籍。於是克林頓對症下藥,加强宣傳美軍是次任務的維和性質,消除誤會後得到民眾支持,免卻一意孤行所負擔的政治成本。若了解民意為第一步,疏導民意便是第二步。沒有政策能得到百份百的民意支持,但反對的意見和情緒卻依然需要好好處理,當中涉及了政府的態度---是尊重抑或漠視?是聆聽對話抑或威權打壓? 箇中效果,分別甚大。

回歸多年,市民對政府毀多譽少,現今特區更是烽煙處處。不少論者把這現象歸咎政府不依民意,固然不無道理; 但深入一步,這情況亦是政府不解民意甚至圍堵民意的結果。以反高鐵事件為例,筆者贊同馬嶽教授所言,這是一場反管治意識的鬥爭,高鐵問題本身不是主角---如政府最初提議把總站設在錦上路,相信亦會有反對者認為這是政府跟新界鄉紳勾結,將公帑補貼新界收地。所以政府針對細節打轉,是不解民意造成的策略錯誤。

對待反對意見,政府沿用了以往手法(如削減綜緩時),把反高鐵人士標纖為反發展人士,刻意放大少數暴力示威者的舉動,掩蓋某一些對高鐵的合理質疑,令部份和平理性的反高鐵人士相當不滿。不論高鐵方案本身是否利多於弊,輿論圍堵雖然可能有助政府贏得一時的民意戰,但卻令一批不憤的反高鐵人士成為政府長久的埋怨者,亦成為不易甩下的民意負資產。

無理違抗民意的政府,是獨裁政府;對民意唯唯諾諾的政府,是政客政府。以多數民意封殺和圍堵少數民意的政府,是民粹政府。筆者寄望特區政府能夠正確看待民意,當一個負責任的管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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